建设中的马銮湾
是厦门岛外大提升的神来之笔
壮美如画、未来可期
征收工作井然有序中
其中,新阳街道孚中央45号拆迁工作点
进行了征收商谈流水号的抽取工作
抽取率高达91.6%
截至目前
还有不少选择货币补偿的村民
先行签订了协议
签订住宅房屋和非住宅共12栋
确权面积3044.2平方米
建筑面积3642.47平方米
(其中非住宅1栋,建筑面积1409.3平方米)
这几天
新阳街道一农社区孚中央的居民们
就围在户型平面图前
东瞧瞧西看看
还拿手机划下重点
征收工作人员也做足了准备
抽签全程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公证人员
经过封笺的抽取箱
抽取率为什么高达9成?
居民们说出了三个主要原因
三个月来,工作人员顶着太阳走访,一次又一次与大家交谈,当面解疑答惑,深得大家信任。
征拆政策好,补偿到位。
安置的房源位置及配套都不错,承建单位还是国企。
我觉得这次拆迁对我们来说是件好事,听说我们的安置房选在孚中央北,旁边就有芸美小学和一中,以后孩子读书不用担心,听说SM新生活广场也要建在那里,出去玩很方便,再说了,建发集团代建的房子,我们也放心。
村民陈女士
我对这个补偿政策有做过了解,整体还是很满意啦,听说第一轮签约和交房奖励都很高,我肯定会积极配合的。
村民张先生
其实,成绩的背后,还有日会、周会、月会,不断总结经验、明确计划,协调、督促落实征拆工作任务。
为了做好孚中央征收工作
市、区两级政府与街道
充分考虑广大居民的诉求
在补偿政策、区域配套、安置房建设上
都加大资金投入,方案更是优中选优
保障所有居民的利益最大化
再来看看安置房的效果图
生活配套超齐全!!!
在交通出行方面
临近2号线、4号线、6号线等轨道交通站点
在教育配套方面
有完善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设施
在医疗设施方面
马銮湾医院将于2021年下半年建成投用
接下来
工作人员将按照抽签结果
与孚中央居民开展商谈
竭尽全力为群众谋福利、谋幸福
让美好未来触手可及
精准制定的征收补偿方案
快来了解一下
补偿安置原则
征收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选择产权调换的,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实行“拆一补一,不补差价”;人均合法产权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按人均50平方米给予安置;超出应安置面积部分(最高不超过70平方米)按安置房市场评估均价缴交购房款。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结合安置房市场评估均价补偿。
住宅产权调换相关补偿、补助及奖励
1. 搬迁补助费:安置房为现房的,补助2次搬迁;安置房为期房的,补助3次搬迁;每次补助7元/平方米。
2. 装修补偿:按280元/平方米包干或选择评估,一旦选择评估,不论评估结果高低,一律按评估结果补偿。
3. 安置房装修补偿300元/平方米。
4. 临时安置补助:20元/平方米·月。期房安置的,第4年起直至安置房交付按40元/平方米·月计算。
5. 有办产权证的奖励:5000元/户。
6. 配合抽取商谈流水号奖励:5000元/户。
7. 一次性搬迁奖励:150元/平方米,每户最高不超过10万元。
8. 多购买安置房政策:
安置时按产权面积实行拆一补一,另外可按产权面积的25%(最高不超150平方米)多购买安置房面积,第一轮签约的,按安置房评估均价的1/3优惠价(不低于6323元/平方米)缴交购房款,第二轮按2/3,第三轮以后(含第三轮)按安置房评估均价缴交,不再给予优惠。
或放弃多购上述可多购的25%面积,选择货币奖励的,按产权面积的25%计算(最高不超150平方米),第一轮签约的奖励22000元/平方米,第二轮11000元/平方米,第三轮以后(含第三轮)签约的不再给予奖励。
9. 限期签约奖励(产权户和协议户):第一轮20万元/户;第二轮10万元/户;第三轮之后(含第三轮)不予奖励。
10. 限期拆除奖励(按产权户):第一轮20万元/户;第二轮10万元/户;第三轮之后(含第三轮)不予奖励。
11. 按期签约搬迁奖励:按应安置面积,第一轮按1000元/平方米给予奖励;第二轮按500元/平方米;第三轮之后(含第三轮)不予奖励。
住宅货币补偿相关补偿、补助及奖励
1. 房屋补偿:按产权面积结合安置房市场评估均价补偿。
2. 装修补偿:按280元/平方米包干或选择评估,一旦选择评估,不论评估结果高低,一律按评估结果补偿。
3. 搬迁补助费:货币补偿共可补助2次搬迁,每次补助7元/平方米。
4. 有办产权证的奖励:5000元/户。
5. 配合抽取商谈流水号奖励:5000元/户。
6. 一次性搬迁奖励:150元/平方米,每户最高不超过10万元。
7. 选择货币补偿的过渡费补助及奖励:产权面积×20元/平方米·月×30个月。
8. 选择货币补偿的奖励:按产权面积结合安置房市场评估价计算给予10%按期签约奖励和10%按期搬迁奖励;再按安置房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货币补贴。
9. 限期签约奖励(按产权户和协议户):第一轮20万元/户;第二轮10万元/户;第三轮之后(含第三轮)不予奖励。
10. 限期拆除奖励(按产权户):第一轮20万元/户;第二轮10万元/户;第三轮之后(含第三轮)不予奖励。
11. 按期签约搬迁奖励:按应安置面积,第一轮按1000元/平方米给予奖励;第二轮按500元/平方米;第三轮之后(含第三轮)不予奖励。
(今日海沧)
(原标题:征收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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