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
闽建告字〔2020〕5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中交宏港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详见附件)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为2020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5日。
附件:福建省2020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06.08
来源:东南网
(今日海沧)
(原标题:黑名单,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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