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看看有没涉及到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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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海沧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祥露小区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沧分局关于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祥露小区的规划意见函》(海沧分局〔2020〕18号)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祥露社区、东孚街道后柯村,具体坐标详见附图,以现场放样测量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保障性住房)。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新阳街道、东孚街道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完成之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期间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审批手续。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经办机构
(一)受托单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新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高月佳,联系电话:0592-6889369
受托单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江志安,联系电话:0592-6315667
(二)实施单位:厦门新阳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志鹏,联系电话:0592-6809308
实施单位:厦门东孚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丽珊,联系电话:0592-6319789
特此公告。
附件:海沧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祥露小区项目土地征收范围示意图。具体点击以下链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海沧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祥露小区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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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205201805044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厦国土预审海沧区〔2018〕第045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国营厦门市第一农场,具体坐标详见附图,以现场放样测量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途为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新阳街道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完成之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期间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审批手续。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经办机构
(一)受托单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新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高月佳,联系电话:0592-6889369
(二)实施单位:厦门新阳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志鹏,联系电话:0592-6809308
特此公告。
附件: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范围示意图。具体点击以下链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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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马銮湾新城东瑶学校西侧储备用地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沧分局关于马銮湾新城东瑶学校西侧储备用地的规划意见函》(海沧分局〔2019〕10号)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东瑶村,具体坐标详见附图,以现场放样测量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规划意见,本征收项目用地用途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东孚街道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完成之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期间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审批手续。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经办机构
(一)受托单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江志安,联系电话:0592-6315667
(二)实施单位:厦门东孚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丽珊,联系电话:0592-6319789
特此公告。
附件:马銮湾新城东瑶学校西侧储备用地项目土地征收范围示意图。具体点击以下链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銮湾新城东瑶学校西侧储备用地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
(今日海沧)
(原标题:速转!厦门这3个征收公告涉及多个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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