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厦国土房拆通[2008]第58号《关于“西福二路东段”项目建设用地房屋拆迁通告》及延期通知规定的房屋拆迁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期满。根据拆迁人的申请,经研究同意,房屋拆迁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止,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21年5月31日止。拆迁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通告。
特此通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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