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关于新民镇工业招拍挂3政府储备用地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厦同政[2014]29号)及延期通告的房屋征收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期满。根据该项目房屋征收实施情况,经研究,决定房屋征收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止。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公告。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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